六部门发文规范高校青年教师“引育用留”,评价体系迎重大变革
青年教师是加快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力量,其培养与评价体系正迎来一场深刻变革。
近日,教育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这份文件针对高校青年教师的“引育用留”全链条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打破以往简单以量化指标评价科研水平的做法,不把人才称号作为高校评价指标,淡化论文和奖项数量指标,旨在为青年教师营造更加宽松、包容的成长环境。
01 政策背景:青年教师面临成长困境
高等教育是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的结合点,而青年教师则是建强高等教育龙头的生力军。
对标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的战略目标,当前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在师德师风、选聘机制、教师发展、考核评价、服务保障等方面仍存在不少短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也对加强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作出了明确部署。
02 引育并重:构建科学人才生态体系
科学引才成为本次意见的亮点之一。针对部分高校引才无序问题,意见提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规律性、前瞻性研究。
以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为重点,推行分类引才,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
意见特别强调了几类人才的引进支持:加强青年人才储备,对有意愿从事高校教师工作的优秀博士后进行引导支持;
引进具有行业企业丰富实践经验的特殊高技能青年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要求;
加大平台、项目、经费等方面的资源统筹和协调力度,加快建设一流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在培育机制方面,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以健全教师发展体系,提升青年教师能力素养。
包括鼓励高校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共建青年教师培训基地,推动高校教师与行业企业人才队伍交流;
强化青年教师发展支持引导,配备职业发展导师,在项目申报、学术任职等方面提供更多机会;
长周期稳定支持一批高校青年教师开展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
03 评价改革:破除“唯论文、唯帽子”倾向
考核评价机制改革是本次意见的核心内容,着力发挥考核评价的牵引、导向和激励作用。
在科研评价方面,意见明确提出加强青年教师科研项目完成质量和成果应用评价,改变简单以量化指标评价科研水平,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推进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
坚持科研自立自强,鼓励青年教师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发表论著;
不把人才称号作为高校评价指标,淡化论文和奖项数量指标,避免层层分解为青年教师考核评价指标。
在教学评价方面,意见要求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通过考评教学规范、教学效果、教学改革等实绩,加强对教书育人实效评价;
注重教学业绩在聘期考核、职称评聘、绩效分配及评奖评优中的运用,加大课程建设、教材编写、教学改革等成果在教师评价中的权重。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指出,意见“提出统筹考虑青年教师职业志向、学科领域、岗位角色的特点,科学确定评价指标,科学设置考核周期,客观评估个人与团队贡献,强化激励创新、审慎包容的评价导向”。
04 待遇到位:提升青年教师职业幸福感
在服务保障方面,意见突出强调了待遇保障激励性,着力加大对青年教师工作生活的关心关爱。
意见提出推进高校薪酬制度改革,扩大高校薪酬分配自主权,支持探索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分配方式,鼓励采取多种办法提高青年教师待遇。
为减轻青年教师负担,意见明确要“减轻非教学科研负担,减少安排青年教师从事一般行政事务性工作”。
同时,关注青年教师生活需求,“将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解决生活困难,关注身心健康,定期组织体检,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丰富文体活动,提升青年教师职业幸福感。
05 组织保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为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意见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把加强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教育、组织、科技、财政、人社、住建等部门需按照职责在改革发展、人才建设、科研项目、经费支持、岗位待遇、住房保障等方面,明确任务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高校需将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发展的重中之重,完善规章制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评价体系改革被视为此次意见的核心亮点。意见明确提出,不把人才称号作为高校评价指标,淡化论文和奖项数量指标,避免将这些指标层层分解为青年教师考核评价指标。
这一举措旨在从根本上改变简单以量化指标评价科研水平的做法,推进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
有理由相信,随着此次意见的贯彻实施,我国高校青年教师将迎来更加宽松、包容的成长环境,更好地担负起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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