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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新媒体散播邪说大肆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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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9-15 05: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利用新媒体散播邪说并大肆敛财的行为,不仅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更涉嫌违法犯罪,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会造成多重危害,必须坚决抵制和依法打击。 一、此类行为的常见表现形式1. 伪装“权威”散播歪理邪说     借助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直播、社群等新媒体渠道,伪装成“专家”“大师”“救世主”等身份,编造虚假理论(如歪解宗教教义、宣扬“末日论”“治病消灾论”、否定科学常识等),制造焦虑或误导认知,让受众产生依赖。  2. 以“敛财”为核心的套路设计     付费入会/充值:要求加入“专属社群”“修行圈子”需缴纳高额会费,或诱导充值“功德币”“能量值”以获取“特殊指导”;     售卖“天价商品”:推出所谓“开光物品”“治病神药”“转运饰品”等,以远超实际价值的价格兜售,甚至宣称能“消灾避祸”“治愈绝症”;     诱导“捐赠”/“投资”:编造“公益项目”“福报投资”等名义,欺骗受众捐款或投入资金,实则将钱款据为己有,形成“庞氏骗局”式敛财链条。  3. 精神控制与传播扩散     通过反复洗脑、隔绝受众与外界的理性沟通(如要求“不听不信外人言论”),甚至诱导受众发展下线(“拉人入会可获福报/返利”),形成封闭的传播网络,扩大邪说影响范围和敛财规模。 二、此类行为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此类行为可能涉嫌多种违法犯罪,具体包括: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若散播的“邪说”符合“邪教组织”的认定标准(如神化首要分子、制造歪理邪说、危害社会秩序等),将面临刑事处罚,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如假“治病”“消灾”)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一般3000元以上)即构成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非法经营罪:若未经许可售卖“神药”“保健品”等国家管控商品,或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如虚假投资),可能构成此罪;  治安管理处罚:即使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也可能因“散布他人隐私”“扰乱公共秩序”“诈骗少量财物”等,被处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此外,新媒体平台会根据监管要求,对涉事账号、内容进行下架、封号处理,切断其传播渠道。 三、如何防范此类风险1. 保持理性认知     对“包治百病”“消灾改运”“一夜暴富”等极端化、绝对化的说法保持警惕,不迷信非科学理论,遇到健康、财务问题时,优先咨询正规医院、专业机构或法律人士。  2. 拒绝“付费跟风”     不轻易向陌生账号、不明社群缴纳会费、购买高价“特殊商品”,不参与“拉人头返利”的活动,避免因“从众心理”或“焦虑情绪”陷入骗局。  3. 及时举报维权     若发现身边有人散播邪说、实施敛财行为,或自身已遭受损失,可通过以下渠道举报:     - 向公安机关报案(拨打110或前往辖区派出所),提供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内容截图等证据;     - 向新媒体平台投诉(如平台内的“举报”功能),要求下架违规内容、封禁账号;     - 向网信、文旅等监管部门反馈(通过官方网站、政务热线等渠道),推动多部门联合治理。  利用新媒体散播邪说敛财,本质是“借虚假理论之名,行违法犯罪之实”,最终只会害人害己。全社会需共同提高防范意识,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才能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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